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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東特區根據地的財政收入

《黔東蘇維埃特區根據地》轉載請註明來源:繁體小說網ftxs.net

(一)戰爭繳獲

戰爭繳獲,既是當時紅軍裝備的主要來源,也是財政的主要來源。紅三軍進入黔東後,國民黨派遣4個師的兵力,對黔東革命根據地實施「圍剿」。根據地軍民與之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紅軍採取靈活機動的游擊戰術,組織大、小戰鬥近百次,幾乎百戰百勝。每次勝利都使紅軍增加了槍支、彈藥等武器裝備和財政收入。

1934年5月8日,紅三軍攻克彭水縣城,消滅川軍鮮少華1個營,繳獲長短槍300餘支,子彈余發和大量物資。當時的《川報》載:彭城於庚午被陷,……鮮營長及連排士兵、隊員、民丁,多數陣亡,並拉去副委員長寧相如及紳商數十人,公、私損失數十萬元以上。116日,紅軍攻下青塘園大土豪楊和順、楊和亭的莊園,繳獲步槍、手槍30餘支,軍用騾馬8匹,穀子1000餘擔,肥豬2頭。之後,紅三軍又攻下黔江縣城,斃敵50餘人,俘敵140餘人,繳獲步槍300餘支,機槍5挺,迫擊炮3門。同年8月,又攻取國民黨松桃縣永安區公所盤據的一個山洞,繳獲3挑銅板,2挑大煙。數日後,紅軍又取得洪灘大捷,殲敵1個營,繳槍100餘支,子彈6000餘發。二戰沿河,紅軍全殲楊暢時部,繳槍300餘支,騾馬6匹,奪回藥材20餘擔,鹽巴4000多斤,還繳獲大批物資。8月14日,一戰木黃,敗黎剛團,繳槍150餘支。8月30日,破楊卓之在倒馬坎構築的「40里防線」,俘敵70多人,繳槍30多支,獲庫糧多廳。每次繳獲,除武器、糧食外,還有金銀、元寶、鴉片、食鹽和布匹。除武器、鴉片以外的其他物品,部分發給了當地百姓,部分留着軍用。總之,紅三軍在黔東的戰爭繳獲,累計折算成銀元在百萬以上,約佔當時根據地財政收入的40%。

(二)沒收

沒收,既是黔東革命根據地財政徵收的特殊手段,同時又是財政的重要來源。20世紀30年代的黔東,落後、單一的農業經濟決定財政來源的單一和困難。為了保證蘇維埃運動的勝利,在接受廣大勞動人民和開明士紳捐助之外,臨時使用「沒收」這種特殊手段。

所謂沒收,就是用強制手段將土豪劣紳多年來靠殘酷剝削和巧取豪奪斂聚起來的財物收歸蘇維埃政權所有。沒收的主要對象:國民黨軍閥、官僚、土豪劣紳和反革命分子的財產,包括糧食、食鹽、布匹、金銀珠寶、槍支彈藥、土地等等。

沒收成果顯着,據調查統計:在酉陽縣南腰界,沒收團防頭子冉瑞廷、區長張雲梯、地主土豪楊少光等10餘家穀子余擔,其他財物堆幾大屋子;在德江泉口司,沒收聯保主任田維賢步槍20餘支,穀子100餘擔;黔東獨立師攻打邑梅時,將土豪劣紳吳二毛鹽號全部沒收,僅食鹽就有近萬斤;在印江縣,打土豪145戶,沒收糧食余斤,銀元2000多塊,土布100多匹;在松桃縣,打土豪52戶,沒收地主土豪稻穀10萬餘斤,銀元、銅板20餘挑;在秀山縣,打土豪57戶,沒收食鹽近萬斤,糧食5萬多斤;在沿河縣,打土豪171戶,沒收糧食10多萬斤,銀元、銅板近30挑;在德江縣,打土豪59戶,沒收糧食8萬餘斤,銀元1000多塊;在石阡縣,打土豪100餘戶,沒收糧食20餘萬斤,銀元多塊;在江口縣,打土豪76戶,沒收許多糧、油、鹽、布。

沒收的財物,當場拿出部分救濟貧苦百姓,剩餘部分,統一造冊,上交財政。

(三)徵發

徵發,是財政徵收的一種臨時措施。徵發的對象是根據區域內沒有血債的富戶。實行徵發政策的目的,是為補充群眾基本生活和革命戰爭需要,抑制富農發展。這項工作是從1934年夏開始的,但實行的時間不長。徵發數額限制在徵發戶經濟實力一定比例之內,總是留有餘地。徵發後還發給被徵發證,不允許重複徵發。徵發工作由蘇維埃政府組織進行,所得錢糧全部列入財政收入。徵發對象印江縣南克富戶張華宣回憶:「蘇維埃政府來通知,徵發我家大洋30塊,我們如數交納後發給我『徵發證』,此後再沒有被徵發過。」蘇維埃政府在酉陽縣南腰界,一次徵發幾十家富戶,獲稻穀上千擔,一下子緩解了紅軍糧食困難問題。

(四)打給養和捉「肥羊」

打給養,是蘇維埃籌集財政的主要手段之一。打擊的對象是蘇區以外的土豪劣紳。一般步驟為:沒收委員會派人到蘇區以外百里之內的白區偵察,然後確定打擊目標和時間,由地方蘇維埃組織搬運隊,部隊派出小分隊護送,由給養副官帶隊前往。在打給養中執行的紀律是「四不準」和「一必須」,即不準拿窮人的東西,不準私分或隱瞞,不準私自出賣打給養所得物資,不準牽耕牛;必須有組織有領導地集體行動。「四不準」和「一必須」是打給養中鐵的紀律,違者軍法從事。如在德江縣毛嶺的一次打給養中,一戰士隱瞞床單一床,悄悄出售後被處以極刑。打給養所得財物全部造冊登記,貴重物品上交軍部,其餘作收入賬後分配給附近部隊、蘇維埃政府和窮苦百姓。當時打給養很普遍,從敵方資料也可看出,《沿河縣誌·前事·紅三軍》中記載:「紅三軍因神匪(神兵)之請求,乃移駐沿屬之楓香溪及譙家鋪一帶,二十六日至沿三十里之淇灘及天宮井一帶徵收糧食。……自紅軍移駐譙家鋪後,時派出遊擊隊四齣徵收拉肥。」可見當時打給養影響之大。

捉「肥羊」,是根據地創建初期一種財政徵收特殊手段。其作法是派遣小分隊到蘇區以外地區將土豪劣紳當家人或國民政府重要官員捉來,令其家人用錢來贖回。如在酉陽境內抓了一名叫莫二老爺的大土豪,帶到沿河後,由他寫信給家中,送來50支槍和5箱子彈贖回;在印江,抓來一名地主,他自己寫信回家,送來300塊光洋贖回;在石樑抓了一個前清秀才,家人送來200塊光洋贖回。這種籌款方式,雖然不規範,不穩定,但在根據地初創時期,也的確行之有效,一定程度解決了財政上的一些困難。隨着根據地的鞏固和擴大,這種手段即行終止。

(五)工業收入

工業收入,在黔東蘇區財政收入中所佔比例雖然不大,但卻是一個不可或缺的而且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

新創建的根據地,為鞏固蘇維埃政權,支援前方戰事,必須積極發展工業。黔東蘇區工業有三類:一是紅軍和蘇維埃政府自己創辦的工廠;二是扶持農民創辦的工廠;三是地方原有的作坊。在這三類中,第一類產品未進入市場銷售,不是直接創收,而是從節省開支上間接增收。紅軍在楓香溪、沙子坡、香樹坪、南腰界、湯山鎮等地先後建立了軍械修理廠,製造馬刀、梭鏢、修理槍支、改裝子彈、製造火藥、炸藥、手雷和縫製軍服等等。紅軍在沙子坡大路曹建有一個較大的兵工廠,這一帶的鐵匠全部集中在這裏,既煉鐵、鑄鐵,又打造刀、戟。談起這個廠的規模時,當地的老百姓說:「每到晚上,工廠的爐火映紅了半邊天。」第二類,主要是在蘇維埃政府支持下開辦的煤廠、水銀廠、石灰廠、榨油廠,它直接為紅軍修械廠服務,為蘇維埃政府提供儲備品和供給品。1934年8月到10月間,紅軍在南腰界雇了近百人專門開採冶鍊汞。產出水銀全部交由監護隊封存。第三類則是分散在民間的諸如造紙、紡織、染布等作坊。這第二、三類雖可直接提供稅收,但為了鼓勵和推動工業發展,蘇維埃對這些工廠採取免稅和少征的政策,所以實際財政收入甚微。

(六)農業收入

農業稅是蘇區當年的主要財政來源之一。黔東革命根據地內進行土地革命後,廣大貧僱農都分得了土地,生產力得到解放,促進了農業的較快發展。農村經濟有了較穩固的基礎,因而,蘇維埃政府也就有了固定的農業稅收入。農業稅源來自四個方面:一是蘇維埃公田收入;二是紅軍公田收入;三是土地稅;四是統一的累進稅。

蘇維埃公田收入,指土地革命中,按《沒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鄉蘇維埃須酌留十挑谷的公田,以其收入為鄉蘇維埃辦事之用。」土地革命中所留公田的政策得到了落實。在17個區和70多個鄉蘇維埃政權中,共留公田900餘挑,按每挑收谷100斤計算,可收入稻穀近10萬斤。這是根據地的一大財源,也是較穩定的收入。

紅軍公田收入,指按土地革命政策「每鄉須酌留紅軍公田十挑至二十挑」給黔東以外地區的紅軍戰士,「每鄉分給十個人的土地。」這一政策,大多數區鄉落到了實處。照此計算,根據地內留紅軍公田約有3500挑,可提供30來萬斤稻穀的農業稅,這也是根據地內的一大財源。

土地稅,在當時雖然列為一個稅目,但實際徵收很少。蘇維埃規定,土地稅「主要向富農徵收,中農少收,貧農免收,」「紅軍家屬一律免除。」徵收標準,每挑穀子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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