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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集序

《趕花人》轉載請註明來源:繁體小說網ftxs.net

我與文字這些年

作者:陳華(自序)

自小喜愛文字,我理解成這是上天對我的垂憐。

因為有文字相伴,日子雖然辛苦,心卻是一直是豐盈着的。

小時候家裡沒有多少藏書,做教師的母親除了教學書籍便是最初走進我視線里的那幾本《玉嬌龍》、《封神演義》了。還有一沓畫本兒,也就是小人書,圖文並茂的一種時代產物,被我翻得稀巴爛後便東挪西借到處找書看。因為借書,生出很多故事,也可以說成是「事故」。還害得一個女孩兒輟學,這件事至今想起來都是一筆良心債,所有故事都在短篇小說《那年,那村,那件我不願記起的往事》里。在此不做贅述。

喜歡文字是一種本能,與文字結緣卻開始於女兒。

十八年前,不諳世事的女兒酣睡在炎炎夏日裏。我一邊替她搖扇一邊流淚。那天是她三歲生日,我的口袋裡連買一塊兒小蛋糕的五元錢都沒有了。看看暗無天日的家再看看嬌滴滴的女兒,滿腔悲憤像一塊巨石壓得我喘不過氣來。順手拾起半截兒鉛筆,在一個被女兒塗鴉得面目全非的三十二開小本兒上,寫下了我沒有任何意識的創作《女兒三歲》。至今我還記得其中的一段文字:我是一個無能、無助的母親,甚至不能在女兒的生日里買一塊兒哪怕只有五元錢的小蛋糕。今日記錄下這份無奈,希望能溫暖生日里吃不到蛋糕的女兒。我當時是邊寫邊哭,寫完了覺得心裏輕鬆了許多。看了幾遍嘆了幾口氣折成方塊兒順手塞進了女兒的相冊。

後來同學來家做客看相冊,無意翻出了那篇凌亂不堪的小東西。她邊看邊流淚,擦擦眼淚再看。後來她咬着手指問:你寫的?我邊給她做飯邊應:嗯。咋不投稿?啥叫投稿?我從油煙中抬起頭。你們綏芬河沒有報社么?我愣了,真不知道有沒有,也沒想過。

那天送走了她,我借了一支鋼筆,在鄰居家女兒的筆記本上撕了一張紙,將那篇《女兒三歲》認真地抄寫了一遍。

花園路是綏芬河市最長的一條路,我家住南頭兒,它在北頭兒。我一隻手抱着女兒一隻手拿稿子,一路打聽着走。那時,道路泥濘不堪,只有零星的幾輛越野吉普出租。當然,我也沒有錢坐出租車。至今我也不知道那條路到底有多長,我到底走了多長時間,直到腳後跟發麻才找到報社。從廣告部到新聞部,我終於將稿子送到了副刊文苑版編輯的手中。

隔日開糧油小賣部的錢大娘就找到家裡:小陳,快點,電話,報社來的。那是我第一次拿着散發著油墨香的報紙,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自己的字印在上面。那日我抱着女兒在我家瘦瘦的小院兒里又哭又笑,一圈一圈地轉。

上帝總是在為你關上門後再打開一扇窗。

如果說文字是上天對我的垂憐,那女兒便是上天給我的恩賜了。我不敢想像連五元錢的蛋糕都買不起的我會給女兒一種怎樣的生活。為了改變這種現狀,我開始拼搏。當一個女人不想也不能以女人的資本活着的時候是很艱辛的。2013年女兒考上心儀的大學,我和母親聊起過去,已年邁的母親忽然淚水漣漣:華,這些年,你真是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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