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複槍
來複槍可以認為是具有膛線的槍。霰彈槍其實是一種槍管無膛線的滑膛槍,是從獵槍發展而來的。從槍械歷史發展來講,滑膛槍的歷史要比來複槍(線膛槍)悠久的多。由於槍管有膛線,來複槍的射程和威力都要比滑膛槍大得多,因此來複槍從19世紀以來成為槍械發展主流,主要的槍械種類都是刻有膛線的。
但是滑膛槍並未退出歷史舞台,由於加工精度要求不高,工藝簡單,子彈來源廣泛,在有效射程內殺傷力大,滑膛槍在狩獵領域仍有廣泛用途,至於霰彈槍則是一戰時期美軍的一種戰壕槍發展而來的,現在已經成為警用的重要槍械。
來複槍本是一種比較重而且用起來不很靈便的手持式槍械。本來是作為一種運動槍械的。它的槍管內的膛線能給子彈一股旋轉的力量,因此與滑膛槍相比,它的精確度較高,射程較遠。
來複槍從它的原產地西德萊茵蘭越洋過海傳到了北美。位於賓夕法尼亞的德籍工匠又把它們改製為殖民地的樵夫使用的重量較輕、槍管較長的來複槍。
1510年,奧地利人卡斯珀·科爾納發現,帶羽毛的箭比不帶羽毛的箭要射得遠,命中率也高。因而卡斯珀·科爾納得到啟發,發現槍管內膛線對子彈有穩定作用,從而發明了來複槍。當時最好的槍是滑膛槍,有些軍官因而不服氣,不信槍管有幾條膛線就能打得比滑膛槍遠,提出要當場比試。科爾納應戰。
結果科爾納在100m距離上5發5中,而軍官手中的滑膛槍卻只有5發2中。距離拉到200m,滑膛槍無法打着,科爾納卻以5發4中的絕對優勢勝出比賽,使軍官服氣,圍觀的人群也轟動起來。這場比賽一傳十,十傳百,來複槍成了神乎其神的在當時最先進的武器。
來複槍的發射速率比滑膛槍慢,這是因為每顆子彈(用浸過潤滑油的布包裹着)都必須用木槌敲到槍管里去,裝彈十分費時。來複槍上也不裝刺刀,因為裝上刺刀後就可能降低射擊的精確性,有礙射手掌握更高的射擊技術。來複槍是一種單兵武器,在美國東部最初的13個殖民地的技術熟練士兵的中得到了廣泛應用。
歐洲吸取了美國獨立戰爭的經驗,到18世紀末時,來複槍和來複槍手已經成了歐洲戰爭的兵器和士兵的一部分。但是,來複槍的造價較高,加之發射速度又比較慢,因此,直到19世紀過了很長時間後,在歐洲正規連級部隊中還只是有選擇地配備到少部部隊和個人。
19世紀初,英國輕步兵最先對來複槍作了改進,使之適合正規作戰需要。在隊形密集的滑槍士兵隊伍中,插進了少量來複槍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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