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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畢業之後,我着實過了兩年苦日子。別人都早早找好了出路:或者確定了工作單位,或者聯繫好導師,上了研究生,出國的也不在少數。在個人奮鬥的競技場上,小鴨梨一躍成為佼佼者,她被一家全球「五百強」公司招走,當上了一名主營洗髮水和衞生巾的市場推廣人員。工資倒在其次,主要是,背負着哲學系這個賤民身份,她仍然身殘志堅地進入了外企,這是一種什麼樣的精神啊。系裡還專門請她回來,給師弟師妹們舉辦過一次以「入對行,嫁對郎」為主題的勵志講座。
如果校方也覺得從哲學系跳出去,反而是給系裡爭光的話,我們這些跳不出去的笨蛋也沒什麼好說的了。哪怕他們宣布我們這四年泡在了化糞池裡,我們也得承認自己就是一群大蛆,正滿懷羨慕地看着優秀的同學進化成蒼蠅,遠走高飛。
莫小螢被保送到外國語學院上了研究生。新學校離家近了很多,她媽要求她住家走讀,我們的房子便租不下去了,只好讓陳浩超榮升為二房東,招募新人。於是,我這個沒怎麼住過校的學生,反而在畢業之後離不開宿舍了。所有的同學都離校了,我還在那裏面賴着。趁我出去打飯的空檔,看宿舍的老頭兩次三番把我的鋪蓋卷好,從四樓的陽台上扔了下去,而我則鍥而不捨地把它扛在肩上,像蝸牛一樣爬上去,撬開門,放回床上。老頭急於轟我走,也是可以諒解的,因為整個兒樓道只剩下了我一個人。他說:「再過兩天,新生就要入校了,看你還有什麼臉住在這裏。」我跟他執氣:「別把我逼急了,否則我就重新參加一遍高考,還考哲學系。這張床哥們兒睡定了,你們把它改成女生樓我更歡迎。」
我的無賴嘴臉起到了效果,半個月後,我的班主任氣喘吁吁地找到我,說東城區宗教事務管理局的「基督辦」還缺一個編外名額,系裡鼎力推薦了我。雖然馬克思主義哲學反對宗教,但是哲學系學生的對口專業卻只剩下了這種神神鬼鬼的地方。他安慰我說:「幸虧是東城區,東交民巷在那裡,『基督辦』需要的人手多——要是白雲觀那片兒,你就只能去『道教辦』,這輩子別想剃頭了。」
我打趣說:「要是去了門頭溝區的『佛教辦』,我是不是連婚都不能結了?」
他就拎着行李,把送出了學校。走出「硅谷電腦城」對面的側門,我忽然回頭說:「這樣,我和學校就徹底斷絕關係了吧?」
他眼睛看着別處:「我們私人之間還是朋友。」
「那就行。」我欣慰地說,「咱們學校的老師都不錯,起碼心腸好。您轉告母校,請他們丫的放心,日後我要當不上貪官和買辦,絕不說自己是這兒畢業的。我不能給母校丟人啊。」
到單位報了到,領導鼓勵我說:不要小看編外人員,只要考上公務員,還是很有希望進入正式編製的。我倒無心小看這裏,只不過實在沒什麼事情可做。我們那個科室的主要工作,就是每月把全區「處級以上牧師」召集到一起開會,學習國家政策,「科級以上牧師」也有資格旁聽。領導念報告的時候,我要給他們這些人端茶倒水。因為牧師的口頭禪是「我們都是有罪的人」,這種會議的場面就很像是一窩兒犯人在集體招供。
在辦公室呆煩了,我也假積極了一把,要求到管區下屬的宗教場所去「幫幫忙」,干點兒力所能及的事情。這個活兒倒還愜意,我騎着自行車在教堂之間跑跑顛顛的,給他們送信,或者看着維修隊的工人施工。經過我的觀察,信仰基督教的基本上是一些弱勢群體:老人、失業人員,進城的農民。牧師們對這種情況也很失落,他們非常羨慕和尚,因為廟裡的施主有相當比例的官員和商人,動不動就捐錢。
有一天,一個牧師還對我說:「你有朋友結婚么?可以介紹過來,我們承辦這個活兒。」
還真有那種勁兒勁兒的男女非要到這種地方來結婚。我幫着一個教堂操辦過一次,還為新郎打開了車門,看着他把長得像沙包一樣的新娘扛進去;而婚慶公司的人就在門口放炮、吹嗩吶、舞獅子。
我們還雇了一個胡同里的老大爺,給他穿上燕尾服,挽着新娘的手送到牧師面前。老大爺的孫子則在後面拽着她的裙子匍匐前進,順手往上面抹了兩把鼻涕。
「這兒是天主教堂,在這兒結婚得記得一些注意事項。」我對新郎咬耳朵。
「她非來這兒,我他媽哪兒信這個。」新郎問我,「有什麼注意事項?」
「不能避孕。天主教認為避孕是罪惡的。」
「我去你媽的。」
要不是大喜的日子,那廝真會拎着板兒磚砍我。
等到儀式結束,牧師和工作人員都換上便裝去「大宅門」吃喜酒了,我便獨自坐在教堂里發獃。這教堂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庚子年「義和團」曾燒過一回,後來又被教會修葺一新,變得更加巍峨。正午的陽光從「巴洛克」風格的頂窗泄下來,外面飛揚着鴿哨的聲音。人家都說,教堂的建築結構、光學和音響效果自有一種神聖感,能強烈地感染走進來的人——我確實感到了神聖,但卻不知道神聖的到底是什麼、自己應該認為什麼東西是神聖的。
壁畫上的聖母雙目微垂,慈祥善良,我看着她,傷感得幾乎哭了。我暗暗對聖母、聖母的兒子以及她兒子的爸爸說:我雖不信你們,但比起那些號稱「篤信」你們的人,我應該是更崇尚你們的;恰恰因為崇尚,我才堅決不與那些人為伍。這話我除了要對聖母一家子說,還要對佛祖、真主、馬克思和恩格斯說。因為崇尚,我在這世上無法信仰任何抽象事物,只能信仰美好的女性,具體地說,就是信仰莫小螢。
因為對莫小螢抱有一種近乎於信仰的迷戀,後來當她要走的時候,我反而表現得出乎意料的平靜。本科畢業以後,我和她維持了一種穩定、近乎於相濡以沫的關係。所謂相濡以沫,就是兩條魚被拋在了岸上,只能往對方身上吐口水,既互相唾棄而又互相溫暖。我總是攻擊她在學習上的勤奮其實是「沒思想」的表現,她則回敬我,指出我「比志大才疏還不如」,因為我連志氣都沒有,就知道混日子。但是我沒要求她輟學,她也沒要求我上進,這就是互相尊重的表現。
她住回家裡之後,我們在一起的日子明顯少了。每天在單位磨完洋工,我才能騎着自行車,穿越半個北京城去找她;要是趕上我被派了什麼差,或者她去旁聽什麼莫名其妙的「學術講座」,我們這一天就見不上面了。但是分開的時候卻也不想,如同見面的時候永遠不煩;只要知道這城市裡還有一個戀人就足夠了。啊,我們真的把戀愛談到了親情的境界。
每個月發工資之後的那幾天,我會到郊區的度假村包一個房間,她就向她媽撒謊,說出去開會,和我一起到外面住上一個周末。最遠的一次,我們去過北戴河,當時是冬天,整個兒景區變成了一座空城,晚上只有路燈駭人地亮着——由於沒人,連防備歹人的警惕性都沒必要保持。我們就在空無一人的、燈火輝煌的街上散步,聽腳步在度假村牆上反彈迴響,聽遠處的海浪在冬夜裡低吼。第二天早上,我們又到海灘上閑逛,莫小螢還撿了一隻凍得直掉冰碴的海星。
「在這地方,能把整個兒海灘都清場的得是什麼人,那得是『中顧委』的老革命家吧。」我背着手做看蒼茫大地狀,「秦皇島外打漁船,一片汪洋都不見——改革的步子要再快一些,你看呢小莫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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