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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寫兩漢人物而寫到朱買臣,實在對不起讀者,有污尊目了。此前我寫的人物,非聖,即賢,即如前面已寫過的東方朔、司馬相如,雖則已不大能稱賢,但總還有其可貴處,如東方朔的社會文化觀察力與批判精神;或有其一技之長,如司馬相如在文學上的貢獻。而朱買臣何許人也?一個令人噁心的小丑而已。是的,我對朱買臣的感覺就是這兩個字:噁心。我在《漢書》上第一次見到他,就噁心。這大約在二十年前吧。比這更早一些時候,我在其他的一些讀物上讀到過有關他的文章、詩詞還有戲劇作品,印象中他是人們讚賞的人物。與他相關的還有一個大家都義正辭嚴口誅筆伐的人物,那就是他的妻子—不,應該叫前妻吧。可我一讀《漢書》,這個原版的朱買臣原來這麼噁心。那時我還年輕,懷疑自己的鑒賞力有問題,就張皇四顧,發現沒人注意到我噁心的樣子,才放心。很長一段時間,我都避免談朱買臣及與之相關的話題,怕讓人家說我沒有傳統文化的修養。
漸漸的,我意識到,對朱買臣噁心不噁心,欣賞還是厭惡,與一個人的感覺有關,原不足怪。對生活對社會的感覺不同,對歷史人物的感覺也會不同,兩者原不大容易溝通。如有人愛李白而貶杜甫,也有人敬杜甫而抑李白,這純屬個人趣味。當然,這是藝術趣味,其不同正有利於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而對朱買臣的愛與厭,我以為是屬於道德趣味。再比如,有人把韓愈捧得很高,如陳寅恪;又有人把韓愈貶得一錢不值,如周作人。有人特別敬愛周作人,我呢,雖則喜歡他文章的自由散漫,但卻不喜歡他為人的溫吞吞不陰不陽。可我雖然不喜歡周作人,在對韓愈的態度上又與他很一致:我也不喜歡韓愈。我們的文學史上說韓愈挽救了散文,是司馬遷之後最偉大的散文作家,東坡先生竟誇張到說韓愈是「文起八代之衰」,把韓愈看成如同天地毀壞之後補天的女媧。而我在大學裏講散文史時,卻很認真負責理由充足地對學生說,散文是被韓愈毀了的。直到現在我們還在受他的害,整個民族的理性思維都讓他那種文風與思維方式弄壞了,簡直可以說是「文惹百代之衰」。可我又特別喜歡蘇軾,尤其喜歡他的《東坡志林》—我覺得那就和韓愈大不一樣。若韓愈再世,定不喜歡東坡先生。東坡先生拍他馬屁也不行。
不喜歡朱買臣,甚至覺得他的名字都讓人不快。我原本愛走極端。你看,買臣,買臣,還朱買臣:分明是富貴朱門家裡收買的弄臣。確實有些人的名字里就透着庸俗與低級趣味。但我還要寫寫他。對噁心的東西,總不能丟在那裡不管,總得處理掉吧?這朱買臣已惹我難受二十多年了,就讓我這次痛下決心把他處理掉吧。這二十多年來,他確實一直在破壞我的好心境,這可能是出於一種古怪而常見的心理:大凡讓我們視覺難受的東西,我們會在理智上告誡自己不要看,卻禁不住地要多看一眼。比如看一個泡在藥水裡的怪胎……相信讀者也有相似的心理經驗……那就讓我們也看看朱買臣這個文化怪胎吧。
二
我們先來讀讀《漢書》朱買臣本傳上的一段文字:
朱買臣字翁子,吳人也。家貧。好讀書,不治產業,常艾(刈)薪樵,賣以給食。擔束薪,行且誦書。其妻亦負戴相隨,數止買臣:「毋歌謳道中。」買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買臣笑曰:「我年五十當富貴,今已四十餘矣。汝苦日久,待我富貴報汝功。」妻恚怒曰:「如公等,終餓死溝中耳。何能富貴!」買臣不能留,即聽去。其後,買臣獨行歌道中,負薪墓間。故妻與夫傢俱上冢,見買臣飢寒,呼飯飲之。
我不知道班固是帶着什麼樣的心情來記敘這一細節的,我懷疑他是欣賞。我對班固的道德趣味一直不太放心。他為什麼要記述這一細節?是要寫出朱買臣窮且益堅的志氣?寫他在鄉下愚夫愚婦面前的傲氣?寫他的胸懷大志,出類拔萃,與眾不同,鶴立雞群?還是在寫庸人如朱妻,沒有識鑒英雄的眼光,沒有欣賞英雄的素質,沒有為英雄肝腦塗地的精神?但我在讀這一節時,是不停地噁心。後來我讀到一篇文章,說班固是用巧妙的筆法寫出了朱買臣的醜態。雖然這篇文章可能過高地估計了班固的道德趣味,但我仍然特別高興有人和我一樣覺得朱買臣丑。從宋元以後,覺得朱買臣丑的人越來越少了,而帶着一種莫名其妙的心理去糟蹋朱妻的人卻越來越多。我們的文化越來越高尚精粹,我們的男人越來越光榮偉大,那他們就必須越來越凌踐女人,從中找到自己的信心。
我們稍微動一下腦子,來分析一下。
很顯然,就這一段描寫來看,朱買臣夫妻之矛盾起源,及其最終導致夫妻離異的原因,不是因為朱買臣窮。朱妻後來改嫁的那位丈夫,也是窮賤人家。可見她並非如後人所指責所誣枉的那樣,是嫌窮愛富。朱買臣「常艾薪樵,賣以給食」,已是「常」,一直如此,朱家也並不是乍窮。而他的妻子則一直是「負戴相隨」,頗能吃苦,很適合傳統觀念之「夫唱婦隨」的口味。但她不能容忍朱買臣之酸:他擔著柴火,灰頭土臉,還要「行且誦書」「歌謳道中」!這就與環境極不和諧。主觀地製造出與周邊環境的不和諧,且沾沾而自喜之,就顯得滑稽。這裏朱買臣有多種不和諧:他的外形與生計與他吟誦的聖賢之書不和諧;他的古怪作派與丘墓之間打柴人的整體環境不和諧。於是道人側目,指指點點,且不少人竊竊私語,掩口葫蘆而笑。朱妻羞得恨不得鑽入地下—她能守着一個窮賤的丈夫,但她不能無羞於守着一個為別人所嘲笑的丈夫—朱買臣沒有自尊心,喪失現實感,她卻沒有,這就是她悲劇的根源。她是因「羞」而求去的,而不是因為生計的困苦。我們得摸着良心為她說句公道話。我們能要求她在她的酸老公那樣的「夫唱」時,她必須「婦隨」嗎?一對在鄉下丘墓間,在衣衫襤褸的鄉民面前,一邊打柴,一邊搞聖賢詩書二重唱,就那麼好玩兒嗎?我可沒有這麼心理變態。
朱買臣之喪失現實感,是典型的精神病癥狀。一個功名心特強,富貴欲特強,一句話,嗜欲深而天機淺的人,年近五十而仍伐薪南山,若不變成范進那樣唯唯諾諾,委瑣卑微,那就該是朱買臣這樣的自我膨脹,以喪失現實感,麻木不仁來保護自己的創傷不被觸及。他在丘墓之間,是「歌」是「笑」,這純是無賴本色;而他的妻子則是「羞」與「怒」。我們若不被儒家那一套「自高尚其事」的文化傲慢毒害了頭腦,我們就會判斷出,此時此地,在這兩口子中間,誰是有理性的,誰有正常的心態。是的,如果朱妻是一個正常人,而不是和朱買臣一樣由熱切巴望一朝富貴而導致精神分裂,她的反應是正常的、合理的。朱買臣的這種自輕自賤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逆反心態,後來魯迅筆下的孔乙己身上就有—那種文化的毫無道理的傲慢使他們自認為比周圍的人偉大而高尚,他們賤視那些與他們的實際社會地位相同的人,以為自己屬於另一高貴的群體。而這另一類的高貴群體又根本不承認他們,他們於是只能生活在夾縫中,兩頭受氣、受嘲笑—孔乙己就陷在這樣的尷尬中:他是唯一穿長衫而又站着喝酒的人。朱買臣是唯一吟誦聖賢語錄卻又負薪叫賣的人。他們都不倫不類,不三不四,姥姥不疼,舅舅不愛,拖着長鼻涕,自以是狂狷。所不同者,孔乙己可憐,朱買臣可厭。算起來,他們還是同鄉呢,都算是會稽人吧。
有些文化確實能把一個健全的人變成喪失現實感的精神病人,同時還是道德上的下流坯子。
仔細揣摩,我們還能發現,朱買臣其人還有一種無賴而邪惡的本性。當他的妻子因為他的謳歌招來路人側目而羞愧難當,勸阻他不要再謳歌時,他竟然「愈益疾歌」—更加放大了聲,扯着腔子嚎了起來,毫不顧及他妻子的感受。這是更典型更嚴重的精神病狀,其表現為對周圍環境的敵意與故意挑釁,比不和諧更甚一步。
顯然,他對他身邊的環境是仇視的,他對社會是存有報復之邪念的,他只缺少機會。至此,他可憐的妻子無路可走,別無選擇地提出離婚(很可能僅僅是對他進行威脅,使他有所收斂)。否則她便只有一條路:那便是隨他一起瘋癲。我很理解並支持朱妻做出這種明智的選擇—當然有很多人不贊成,道德學家會罵朱妻不能從一而終;善良的人也會為她惋惜,因為朱買臣很快就真要富貴了。我不這樣看,我們走着瞧,看看這個賤人下流坯到底會有什麼下場。實際上,如果我當時在場,我只會上去照着朱買臣那咧開的臭嘴就是一記直拳,我要把他的臭嘴打得「狗竇大開」。我打了多年的沙袋,這一拳夠他受的。
當他的妻子「求去」時,他應該有些緊張,有些嚴肅,有些收斂,而不該再如此「活潑」了吧?不。他竟「笑」。這一笑,讓我對他徹底失望。我覺得這是一個萬劫不復的笑,徹底背叛為敵的笑。他從骨子裡爛掉了,臭掉了。這「笑」里包含着他對世界的全部藐視與仇視。這世界沒給過他什麼,他也不會給這世界一點敬畏與莊重。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痞子。
他一直什麼也沒有得到過,現在再丟了一個老婆也無所謂。他潦草地說了一通白日夢般的昏話,無一句落在實處,「即聽去」—就痛快地聽任老婆離去了。注意這個「即」字,何等隨便輕鬆,滿不在乎?班固大約是要表現他的瀟灑。他確實瀟灑。我們的文化也一直在鼓勵與鼓吹這種了無牽掛棄天下如棄敝屣的瀟灑。什麼叫無賴?無賴有兩層意義:無所賴與無人賴—沒有他能依賴的,也沒有什麼人依賴他,既無權利亦無義務,赤條條來去無牽掛。朱買臣沒了老婆,正是入此勝境。要說到男人對女人的責任心,我以為又是中國傳統最為薄弱。中國傳統男人從女人那裡得到了性快感、道德感(以女人的犧牲比如做了烈女為男人的光榮)、虐待快感、成就感、物慾的滿足,等等等等,偏偏我們的男人沒有從女人那裡得到責任感。這可是一個人品性高貴的基本前提呵。要命的是我們的文化沒有這稀有元素。我們的文化是不保護女人的文化,我們的文化是要求女人為文化犧牲的文化。這是一個大題目,幾句話又說不清楚,還惹人不高興,還是不說罷了。
好,現在朱買臣先生是「獨行」俠了。他一身輕鬆,好不快活。只是這個絕對孤獨的鄉村歌手在「歌謳道中」時,肚子時常不合時宜地咕咕作響,如同噪音。好在他的那位前妻已尋到了一個本分老實的人家,當他們發現朱買臣在丘墓間餓得兩眼發綠時,常喊他過來,給他一些吃的喝的,朱亦受之不羞不愧。我們應該知道,他早已沒有自尊心了。
三
就這樣一個破落戶、無賴,受盡旁人的白眼,一旦撞上大運,真的富貴了,是什麼樣子呢?我們來看看。
在他五十歲那一年,他充當士卒,隨官吏到了京師。他給武帝上書,武帝沒予理睬。他的同鄉嚴助此刻正大得武帝寵幸,朱買臣便以同鄉之誼巴結嚴助,嚴助遂向武帝推薦朱買臣。武帝召見朱買臣,此刻他數年歌謳的效果顯示了出來,他在武帝面前滔滔不絕,誇誇其談,「說《春秋》,言楚詞」。正好武帝又是個喜好誇誇其談的人,他身邊已收羅了好幾個這樣的寶貝,再多一個也無妨。國家此時糧草正足,多喂一個又何如。於是拜朱買臣為中大夫。可這傢伙就是品性不正,加上多年飢寒養成的對富貴的猴急,他幾乎是迫不及待地人為財死,犯了法,被免職。過了很久,武帝可憐他,又讓他在會稽郡設在長安的郡邸(相當於今日各地設在北京的駐京辦事處)待詔。何為待詔?就是可以領一份口糧或者可以直接去郡邸食堂吃免費餐。這大概也是嚴助為他爭取的。他的前妻遠在江南,沒人接濟長安的小老兒,還能讓他餓死?武帝到底還是寬仁。
這時他終於瞅准了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與會稽郡接壤的東越王據保泉州山地,數次反叛漢朝。泉州山地險固,漢朝廷一時也拿他沒辦法。可東越王一時糊塗,竟棄此有利地形而不守,往南五百里,居大澤中。在會稽郡邸每日吃白飯吃閑飯的朱買臣聽會稽郡來往的官吏說到此事,他覺得他的機會來了。他給武帝上了一書,要武帝乘機發兵,一舉破滅東越。武帝覺得有道理,又感念他位卑未敢忘憂國,就拜他為會稽太守,讓他先到郡府,治樓船,備糧食,修水戰之具,等正式的詔書一到,大軍一同出發。武帝知道朱買臣的無賴本性,臨行召見時,故意逗他:「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現在你的感覺是不是好極了?」朱買臣見被武帝窺破心機,又惶又羞,馬上磕頭致謝。我一直比較喜歡武帝,他有幽默感。他有洞悉人性後的殘忍毒辣,而在無關緊要處,這種對人性的洞悉又使他理智明澈而富有幽默感。
從武帝那兒出來,懷揣太守的官印與綬帶,他的感覺確實好極了。他要去郡邸發號施令了。但他似乎很喜歡一種戲劇性的效果,這也來源於長期壓抑,一朝富貴後的變態心理。他故意還穿着舊衣服,懷裡藏着印與綬,步行去郡邸,與以前去吃白飯一個樣。這時,會稽郡到京城來辦事的官吏們正在一起喝酒,也沒人理他(可見他的人緣)。他直接走到門房,與門房老大爺一起吃飯。快吃飽的時候,故意露出綬帶的一角。這門房大爺覺得不大對頭,走上前去拉扯那綬帶,一拉,官印也掉出來了。一看是郡太守的官印,這老大爺趕緊跑去告訴那一幫喝酒的官吏,那些人正喝在興頭上,大聲說:「胡說!」門房說:「不信你們自己來看。」那些歷來瞧不起朱買臣的人進來看看,趕緊往外跑,大聲叫道:「確實是這樣!」大家又驚又怕,互相推推搡搡地排好隊,站在中庭拜見新太守。這時朱太守才慢慢走出來,端着那張醜陋下流的臉,讓大家看他的臉色。不久,廄吏乘着四匹馬的駕車來送朱太守到任,朱買臣便乘駕南行,一路往故鄉而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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