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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賠付談判(1 / 2)

《我一個導演,寫歌賺錢很合理吧?》轉載請註明來源:繁體小說網ftxs.net

第二天早上。

林蘭沒去上班,而是親手做了一頓早餐,和林彥一起吃了。

當然,她只是打電話請了一天假,沒說辭職的事。

因為她覺得老闆娘人挺好的,就算要走,至少也要當面跟人家說一聲。

甚至如果人家短時間內實在招不到人的話,她也可以暫時留下幫幫忙,直到人家招到人再離開。

出門後,林彥帶着姐姐直接打了一輛車,直奔縣勞動署。

上車的時候,林蘭的嘴動了動,但最後還是什麼也沒說。

林彥知道,她是想說坐公交也一樣,沒必要打車浪費錢。

「我給你算一筆賬啊!」林彥打開手機計算器,對林蘭道。

「你看,一個月賺一百萬的話,一天就是三萬三。」

「平均到每分鐘,那就是23塊錢左右。」

「打車10分鐘的路。」

「坐公交的話等要等5到10分鐘,繞來繞去,到那邊還要差不多20分鐘。」

「前後算下來,至少要比打車多浪費15分鐘。」

「一分鐘23塊,15分鐘就是345塊。」

「公交車2元,打車15。」

「你說我是省這345塊呢,還是省這13塊錢呢?」

林蘭頂着一雙紅腫的眼睛,笑着捶了林彥一下:「都是歪理!」

「小夥子,你做什麼工作的,一個月賺一百萬?」司機大哥頓時好奇心起。

「我做夢的!」林彥以玩笑的口吻回答。

「哈哈!小夥子真幽默!」司機大哥頓時樂了。

十分鐘後,兩人到達目的地,在大廳內遞交了相關材料。

工作人員說五天內會給出答覆是否受理。

結果剛到下午,林蘭就接到了4s店那邊的電話,說是願意協商,讓她明天上午去一趟。

無奈下林蘭只好又請了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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