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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嘛?
如果非要讓特里斯坦湯普森回答這個問題,那麼他一定是滿心的惱火,鬱悶到極點地說一句,真尼瑪強!
在湯普森的職業生涯中,他碰到過無數強悍的對手,卻從未見過比秦濤還要強悍的存在!
別說什麼自己兇悍,自己天賦強就行,只有親自與秦濤交手過,才知道這傢伙是多麼的可怕!
在NBA的歷史上,湯普森最服氣的人,只有那些站在傳奇地位的巨星們。
不是他自大,而是他這種性格的人,也只能想出這種事情。
否則他們如何在聯盟立足?
毫不誇張地說,類似於他們一般天賦和素質的球員,不是遍地都是,但也絕對不是少數。
那他憑什麼成為騎士隊雷打不動的首發?
一個是憑藉自己的努力換來的,另一個就是他足夠兇悍,足夠目中無人,足夠敢打敢拼!
若是換一個人,經受秦濤無數次毒打,只要碰到,瞬間就心虛的不行,甚至有避戰者存在。
可湯普森呢?
即使他也知道秦濤無可匹敵,可他依舊每一次都拼盡全力。
有這麼一個人,哪怕別人眼瞎,詹姆斯和球隊管理層也知道他的價值所在。
直白地說,他已然足夠代表一部分「戰意」。
當他在場上怒吼咆哮的時候,即使自己是輸的一方,但依舊能夠引起隊友的共鳴。
這就足夠了。
他就像是戰場上用來振奮鼓舞的「大鼓」,只要他不停地「擂響」,即便其他人產生懈怠,也會出現共鳴。
賽場如戰場。
倘如主將不敵,兵卒第一時間便會潰敗。
可一旦有人高舉大旗,哪怕他只是陣前一小兵,依舊足以點燃戰友的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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