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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1 / 2)

猾,總愛襲擊人,又逮不着,為了清除這個潛在威脅,懸賞百兩。

那後山其實就是小兵們平時訓練,晨跑的地方,陡然出現一隻大蟲,直接威脅到他們的生命,偏又愛躲,尋不着蹤跡,只找落單的人下手。

朝曦恰好一個人上山,被那隻大蟲當成獵物盯上,誰知那隻大蟲反而死在她手裡。

朝曦傍晚上山有兩個目的,第一,勘察地形,第二,尋找食物,第一個是做到了,第二個並沒有,因為這座山被小兵們翻了又翻,連根蘑菇都沒有。

以後想開小灶都開不起,只能在旁人吃不得的東西上下手,比如烤蠍子,烤蜘蛛之類的,還有湖裡的漏網之魚,剛下過雨,跑的勤快些搞不好還能摘一些新鮮的蘑菇和木耳。

那隻大蟲又大又重,本不想帶回來,因為沒找着食物,所以……

晚上愉快的烤大蟲肉吃,別說,還挺勁道。

最嫩,最好啃的地方自然獻給大勇士朝曦,因為打死了大蟲,朝曦莫名其妙變成了大勇士,似乎沒人發現她是女兒身。

這邊比鳳凰山還冷,朝曦的兩套衣裳換不過來,日常穿沈斐的,每天早上起來胡亂套衣裳,不管你的我的,反正在她手邊就套,沈斐經常被她搞得沒衣裳穿。

本來穿了一天的衣裳,打算第二天接着穿,第二天不見了,穿在了朝曦身上,冬天穿的厚,朝曦又喜歡簡單扎發,不挽花,也不梳髻,越發顯得男兒不拘小節一般,幾乎沒幾個人能認出她女兒身,就連原來跟她一起來的眾人都開始懷疑起來。

女子真的能打死大蟲嗎?

朝曦姑娘,不,朝曦公子必然是個男的。

朝曦還不知道『大勇士』的真正意思,只以為是個榮耀,開心壞了,到處跟人炫耀,還跑去沈斐的帳篷里,鄭重其事的告訴他,「我現在是大勇士了。」

沈斐敷衍似的點頭,「嗯嗯。」

大勇士是只有男人才能冠的頭銜,朝曦承認自己是大勇士,相當於間接承認自己是男人。

這樣也好,軍營是個十之八九都是男人的地方,女人不到小半成,在邊疆打仗,一打三五個月,一年兩年的都有,都是些精力旺盛的年輕人,早便憋壞,別說是個女子,就是個長相稍微好看些的男子都有許多人覬覦,朝曦還是『當男子』的好,能省去很多麻煩。

「你都沒有大勇士的頭銜。」這是不是說明,她比沈斐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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