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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5章 我為自己代言(林母)

林歡意是個非常有個性的人。

她從小思想大膽,在那個不允許破格的年代,她活得張揚肆意,她愛美,喜歡迪斯科,也隨心做自己喜歡的事。

最開始林禾外婆是不打算將女兒帶出國的,國內雖然形勢嚴峻些,但很安全。

而女兒如果跟着她在國外,那就是危險了。

後來發現女兒實在膽大妄為,與其留在國內惹禍,不如跟在她身邊。

出了國,林母徹底是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

她有非常出色的語言天賦,而且頭腦非常聰明,到國外半年左右就能和同學們日常交流了。

林禾外婆陪伴女兒的時間並不多,但林母並不抱怨,她清楚知道母親在做的事情。

別的女孩子青春期談戀愛,她滿腦子想的都是怎麼賺錢,正因為見識到國外孩子的生活,才更加心疼自己國家的孩子們太苦了!

十三歲的林母就有了掙外國人的錢帶回國的思想。

然後,行動派的林母開始實施。

她去去唐人街進貨,然後加價賣給同學們,以此獲得了第一桶金。

如此辛苦了一個月,在打算升級生意的時候被紅眼病同學舉報,黃了。

林母並沒有受到打擊,這一個月她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她發現一件東西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時間,可以賣出不同的價格!

這裏的操作,全看人如何在中間運作。

她又進行新的嘗試,在隔壁小區進行小物品收購,然後再拿去唐人街販賣,或者是從唐人街收購,去找喜歡華夏小商品的白人家庭售賣。

十幾歲的林母,隱隱有了未來大收藏家的雛形。

等到林禾外婆忙完一陣子後,她赫然發現自家女兒成了二道販子!

手裡還養了三個小弟!專門給她跑腿!

林禾外婆氣笑了,她的寶貝女兒還知道顧及自己安全,有事讓小弟出面呢!

「你知道你今年才十三歲嗎!」

按照《勞工公約》,十三歲的林禾肯定是不能工作的,即便她是那個小老闆也不行。

到時候她這個母親要被叫去談話,嚴重點監護權方面還要追責。

在m國,當下這方面卡得非常嚴格。

「媽媽不要擔心,我是以你的名義做事,作為女兒我只是偶爾幫你傳個話,不算工作的。」

就算調查局來找麻煩,她也有理由脫身!

林母當然知道入鄉隨俗這件事,她在放手去做的前提,就是不能給媽媽帶來麻煩!

瞧着女兒小大人的模樣,林禾外婆頭疼地揉了揉太陽穴,細細詢問起女兒搞的小生意。

結果意外發現,這規模比她想的還大!

固定員工不光是她見過的這三個小弟,外頭還有五個人!

而非固定的居然高達幾十名!

這些全是林母的同學,他們負責搜索商品,凡是被選中了會有傭金,其中也包括打聽誰家需要什麼東西,誰家喜歡什麼東西。

到時候林母的小弟可以帶着物品精準推銷。

林禾外婆聽得嘴角抽抽,然後道:「你之前倒賣都被舉報了,怎麼確定這次他們不會出賣你?」

「我讓小弟去做的,同學以為我也是兼職,不會聯想到我身上,而且他們只是放學時跑跑腿就能賺到零花錢,傻子才舉報呢。」

林禾外婆看着女兒得意的面孔若有所思,不得不說,女兒做得的確周全。

女兒的天才頭腦讓她驚訝,她在想自己將女兒保護在象牙塔里好,還是讓她自己去闖,在風雨中成長為荊棘玫瑰更好。

自己做的事情隨時可能沒命,如果女兒被養得不諳世事,她又將如何靠自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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