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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殺戮(1 / 2)

繁體小說網【ftxs.net】第一時間更新《我比詭異更兇殘》最新章節。

罪惡之城守則:

1,不允許進屋中殺戮。

2,夜晚八點後不準在外活動。

3,進入者不得離開罪惡之城。

4,離開罪惡之城,需聯邦政府無犯罪記錄者。(離開者打開城門,之後將被全城居民通緝。存活三個小時可通過城門離開。)

違背守則者,屍骨無存。

——————

罪惡之城的創立者,沒人知道是誰。

他或者她的存在,神秘又傳奇。

神州聯邦政府成立後,超能者和御鬼師的地位直線上升。

可人類的慾望是無限的。

從光柱中活着出來的人,良莠不齊。

傲慢、暴怒、嫉妒、懶惰、貪婪、色慾、暴食。

在超越普通人的能力下,它們被激發到了極致。

那些存活下的人類,沒有想到。

度過了詭異降臨,最後卻死在了同類手中。

政府成立初期。

那些被慾望蒙蔽心神的人,對於法律、秩序,沒有一點敬畏之心。

熱武器的失效,讓他們肆無忌憚。

他們無所顧忌的抒發著心中的慾望。

加入政府用來維護秩序的超能者們,面對這種情況無計可施。

在暗無天日的三年時間裏,不知道有多少普通人慘遭他們的迫害。

三年後,天空中出現一位模糊的人影,沒有人可以看清她或他的長相。

「今創建罪惡之城。

行惡者可來罪惡之城尋求庇護,聯邦政府不得進城抓捕。

進入此城者,終身不得外出。

此城,光柱不得進入。

進入城中,需接受守則約束,不得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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