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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人類情感的表達。
《尚書·舜典》云:「詩言志,歌永言。」在先秦時代,樂和禮同為社會成員所必需的品德和技能。國家各種慶典之中,樂舞幾乎是每一個環節都必不可少的,佔據着極其重要的作用。
先秦時代,樂包含的內容較為豐富,並不僅僅指音樂,其實也包含詩歌、舞蹈。《周禮》中就記載,樂官管轄的除了樂師、罄師、鍾師、笙師、鼓人等之外,還有舞師。樂官之下,還有各種級別,總人數超過了一千五百人,可見其重要性。
既然樂在當時的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如此重要,且這種技能比較難得,需要長時間的專門培訓才可熟練,那麼自然就有專門的機構來管理、培訓。周代就專門設立了大司樂這個官職來專門管理,當時的樂人也基本都掌握在政府或大貴族手中,地位較高。
到了春秋時期,「禮崩樂壞」,樂人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下降。雖然掌管正式禮儀樂舞的人都在,但已不可避免地加入了新的娛樂元素,即很多樂人漸漸成為向諸侯提供娛樂服務的藝人。簡而言之,原本傳統禮樂的雅正之聲漸漸變成了娛人的俗樂之聲,畢竟「禮崩樂壞」嘛,金主們的審美已經發生了變化,樂人為了生活,只能去適應市場,漸漸衍生出了新的流派。
戰國之後,樂人、優人、伶人甚至倡、俳之類的稱呼頻繁出現。在那個混亂的年代,各國競相招納人才,就連雞鳴狗盜之輩也不放過。樂人作為一種有特殊技藝的人才,也在各國招納之列,很多人四海為家,到各國王宮服務。「齊宣王使人吹芋」這個故事都聽說過吧?嗯,濫竽充數這個成語的典故嘛。但值得一提的是,在那個時代,樂人的地位仍然很高,雖然不如先秦時期,但仍然是「士」。
秦漢時代,作為大一統的國家。政府機構中有專門負責禮樂的部門,如秦代的「奉常」漢代的「太常」。但也就是在此時,樂人的身份慢慢發生了變化。先秦時期,樂舞用「國子」(諸侯子弟),到了漢代,除了雅舞用良家子(爵位五大夫或官位六百石以上的子弟)之外,其餘的皆用「國之賤隸」,並在三國時期發展到了頂峰,身份地位的衰落已經非常明顯。
到了南北朝時期,情況進一步惡化。「樂戶」、「樂伎戶」一詞始見於北魏,屬於雜戶之一。當時軍隊里編有軍樂隊,即「鼓吹部曲」是也。當時士兵的地位,大家都懂,人身不自由,世襲當兵,身份低賤,作為軍樂隊的樂人能好到哪去?考慮到當時國家級別的音樂管理機構太常的人與軍隊里的樂戶經常調換、交流,因此太常樂人的地位也高不到哪去,樂戶的地位日薄西山也就可以預料了。
對了,那個時候各國打來打去,樂人作為一種相對緊俏的「資源」,經常被勝利者俘虜。俘虜是什麼地位,不用多說,這進一步加劇了樂人地位的下降。
隋及初唐基本是魏晉南北朝的延續,制度大同小異。在隋代,樂戶甚至由罪犯配沒,比如隋文帝時期的司馬消難被從陳國抓回後,雖然免死,但被罰當了樂戶,可見真不是什麼好職業。
隋文帝楊堅對樂人而言,其實並不壞。因為他本人不好樂舞女色,因此除收編了少部分正聲雅舞所需的人才之外,齊、陳兩國的樂人大部分放歸州縣,編戶為民。請注意,這一點十分重要,放歸的樂人在地方上雖然很可能仍然從事着樂舞職業糊口,但他們身份上不是賤戶,是正兒八經的民戶,籍貫在各自的州縣,有人身自由,可以考學。
隋煬帝時期出現了一點反覆,這貨挺喜歡音樂舞蹈的。但老子留給他的官方音樂機構里沒幾個人,而且也不怎麼符合他的口味,於是又下令把原來放歸州縣、編戶為民的樂人召集到京師,編為樂戶,專門為他服務。
但就這樣居然還不夠!楊廣這貨甚至還要求民間會樂舞百戲的人也來長安,專門給他表演。好在還算有良心,這些人沒被編為樂戶,而是以一種到太常輪值的方式服務,姑且算是徭役吧。對了,人數最多時有三萬餘人,讓人很是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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