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兵男,爆打祖國人!》轉載請註明來源:繁體小說網ftxs.net
雷蒙並未在印度逗留,而是直接搭乘金格的私人客機一路飛往美國,目的地是南達科他州。
南達科他州是美國中西部的州,因為地形平坦的緣故,這裏是美國極為重要的糧倉,農牧產業十分發達,到處都可以看到綠油油的稻田跟放牧的農場,而地球上永恆族的首領阿賈克就隱居於此。
這次的飛行方式換回了飛機,速度自然沒有直接飛過來那麼快,但好在舒適度有了極大的提升,因為美國並不排斥一個好萊塢的印度巨星落地美國,所以,這次的航線的審批手續非常迅速。
離開孟買的國際機場,私人客機平穩的飛行在兩萬英尺的高空之上,金格畢恭畢敬的為雷蒙奉上了一杯他珍藏三百年的朗姆酒,同時,他那張有些黝黑的臉上也露出了十分肉疼的表情。
很少有酒液可以經得住上百年的窖藏,只有高度蒸餾酒是例外,所以,這些經歷了上百年的陳釀酒極為稀少,採用了特殊的方式儲藏,直接封存在沒有空氣的海底,總量有限,喝一瓶,少一瓶。
雖然這對於擁有永恒生命的永恆族而言,可能只是彈指一瞬間的事情。
但這些酒的價值已經不是品嘗味道,而是品鑒歷史。
看着酒杯中已經變得有些渾濁,但是仍然散發著濃郁果香味道的百年陳釀,雷蒙將目光放在了金格身上,對方已經換下了那身浮誇的戲服,換成了簡單的藍色外套,看上去再普通不過。
在注意到雷蒙視線的時候,金格像是打了個寒顫一般顫抖了一下。
雷蒙之所以先找金格,是因為金格比較好找。
他是地球永恆族中唯二兩個有明顯尋找線索的人,另一個永恆族成員名叫做瑟西,金格在印度孟買的寶萊塢當大明星,而瑟西在英國倫敦的自然歷史博物館當工作人員,兩人都很好找。
但是,為什麼不找瑟西,而是找上了金格?
自然是因為金格是永恆族裡性格缺陷最明顯的那一個。
金格的性格較為膽小,而且也不夠堅定,每次在永恆族和變異族的戰鬥時,他永遠是站在最後面放冷槍的,同時,他也極為尊敬,或者說害怕伊卡瑞斯,因為他覺,得伊卡瑞斯是他們之中最強大的。
然而,在原作中,當阿賈克被變異族殺死,永恆族內部意見不同的情況下,他放棄了自己的朋友,選擇追隨伊卡瑞斯,但他追隨的不是友情,而是追隨力量,追隨那個他認為最強大的人。
性格缺陷就是金格的漏洞,只要抓住他畏懼強者的心理,就能迫使他為自己提供幫助。
「有事說事,別一副吞吞吐吐的樣子,惹人生厭。」
看到一旁金格扭扭捏捏的樣子,雷蒙皺了皺眉。
「這位——呃,您,您找阿賈克到底要做什麼啊?」
金格當然是表現得一副誠惶誠恐的模樣,但同時他也很擔心。
他不知道雷蒙究竟是為了什麼而出現,又是為了什麼要去找阿賈克,從最開始的戰鬥來看,這位爺就不是帶着什麼好意來的,如果是帶着善意而來,肯定不會用那樣的方式逼迫自己帶路。
所以他到底要找阿賈克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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