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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沒皮沒臉
微胖年輕人想說什麼,還用問嗎?他早就把自己當成了三爺的繼承人。
「三爺的武器,當然要留給我,你要識相的話,馬上還回來!」
他不是不知道賽先生,也知道曲澗磊接受了賽先生的委託。
但是……我討要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是應該的吧?
他比曲澗磊還大七八歲,往日里小看傻曲小看習慣了,又覺得自己有理,語氣就有點沖。
曲澗磊眨巴一下眼睛,這可是從貪狼手裡搶來的激光手槍,對方還曾經威脅要殺人!
沒他出面的話,手槍鐵鐵就歸了貪狼,其他拾荒者都沒有出聲。
他疑惑地發問,「憑啥給你?」
「三爺是我老大!」微胖年輕人毫不猶豫地回答,「他人沒了,東西就該是我的!」
曲澗磊懶得跟這智障多說什麼,只是隨手打開了保險,冷冷地看着對方。
「好,你很好,」微胖年輕人見狀點點頭,然後轉身就走,「這事兒沒完!」
曲澗磊二話不說,抬手一刀砍了過去。
廢土倖存者活得很實際,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兒。
這還是三爺對他倆不薄,要知道在礦場討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隨身的短匕。
他倆不知道,曲澗磊這個時候,遭遇到了一點麻煩——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莫里森的反應很快,猛地跳開,堪堪躲過了這一刀。
說實話,傻曲平時的存在感實在太差了,就算手上有槍,絕大多數人還是看不起他。
紅毛下意識覺得有點不妥:以前傻曲只是做苦力,可不也活下來了?
但他性子偏軟,沒有再說什麼——傻曲以往的日子過得太苦了,沒誰想要那樣的生活。
後來他就坑了好幾個阿姨,不是吃軟飯的問題,關鍵是手腳還不幹凈。
他沒有曲澗磊想的那麼傻,他會小看傻曲,但真不會小看洪字聚居點,
他發現傻曲好幾天都沒回來,就隨便去傻曲家拿了點東西出來。
因為他本人不是拾荒者,不在那個圈子之內,所以並不知道曲澗磊已經回來了。
難得的是,莫里森居然把三輪車擦洗了一番,看上去順眼了不少。
兩人商量了好一陣,終於確定了行動方案。
紅毛還是有點猶豫,「可是……那是洪字總聚居點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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