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妖魔之主》轉載請註明來源:繁體小說網ftxs.net
我背負着曾經與我一同生活過的眾多生命的珍貴印跡,感到自己活得深遠而厚實,卻一點不覺得累。有時在半夜腰疼時,想起踩過我、已離世多年的那頭母牛,它的毛色和花紋,碩大無比的乳房和發情季節亮汪汪的水門。有時走路腿困時,記起咬傷我的一條黑狗的皮,還展展地鋪在我的炕上,當了多年的褥子。我成了記載村莊歷史的活載體,隨便觸到哪兒,都有一段活生生的故事。
在一個村莊活久了,就會感到時間在你身上慢了下來,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飛快地流逝着。這說明,你已經跟一個地方的時光混熟了。水土、陽光和空氣都熟悉了你,知道你是個老實安分的人,多活幾十年也沒多大害處。不像有些人,有些東西,滿世界亂跑,讓光陰滿世界追他們。可能有時他們也偶爾躲過時間,活得年輕而滋潤。光陰一旦追上他們就會狠狠報復一頓,一下從他們身上減去幾十歲。事實證明,許多離開村莊去跑世界的人,最終都沒有跑回來,死在外面了。他們沒有趕回來的時間。
平常我也會自問:我是不是在一個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經煩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厭倦了我的腳印,雖然它還不至於拒絕我走路。事實上我有很多年不在路上走了,我去一個地方,照直就去了,水裡草里。一個人走過一些年月後就會發現,所謂的道路不過是一種擺設,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們玩耍的遊戲。它從來都偏離真正的目的。不信去問問那些永遠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們走到自己的歸宿了嗎?沒有。否則他們不會沒完沒了地在路上轉悠。
而我呢,是不是過早地找到了歸宿,多少年住在一間房子里,開一個門,關一扇窗,跟一個女人睡覺。是不是還有另一種活法,另一番滋味。我是否該挪挪身,面朝一生的另一些事情活一活。就像這幢房子,面南背北多少年,前牆都讓太陽曬得發白脫皮了。我是不是把它掉個個兒,讓一向陰潮的後牆根也曬幾年太陽。
這樣想着就會情不自禁在村裡轉一圈,果真看上一塊地方,地勢也高,地盤也寬敞。於是動起手來,花幾個月時間蓋起一院新房子。至於舊房子嘛,最好拆掉,儘管拆不到一根好檁子,一塊整土塊。畢竟是住了多年的舊窩,有感情,再貴賣給別人也會有種被人佔有的不快感。牆最好也推倒,留下一個破牆圈,別人會把它當成天然的茅廁,或者用來餵羊圈豬,甚至會有人躲在裏面幹壞事。這樣會損害我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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