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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從良願(三)
范光抓住楊非雪話中疏漏,難得腦子不堵,洋洋洒洒長篇懟她,可能也不大相信芊舞舅父的人品,他差點把自己繞進去,最後勉強用一句『死者為大,生人力盡一份孝心,此乃人之常情』作結。
此路不通,便尋他路。楊非雪順着范光先前的話道:「好,假使范公子所言有理,血脈之親不能斷,然,芊舞姑娘的親人於她並無養育之恩,嫁人前她並不知道自己親人所在何處,甚至不知其是否在世,不知情者無罪。」她朝岳大人施禮:「民婦向來按戶婚律牽媒,不敢逾越一絲一毫,此事確不知情,還望大人明察。」
范光緊接着道:「倘若人人都用不知情脫罪,這天下還有罪可定嗎?」
這小子,要把她往絕路上逼,楊非雪看了高長行一眼,他望着刻漏,神情放鬆,似並不着急今日將她撈出來,她暗罵進文兩句,作最後的辯駁:「范公子,我記得,芊舞與周燦婚事,最初找的是身為官媒的范大人來作保,奈何她身份低微,入不了您的眼,她與親人相逢在洛陽,您遠在長安,為何能在這麼短時間得知此事?」
比楊非雪想像中的慌亂,范光面上頗不自在,憋了半天也沒憋出一句話來,看的她想貼心幫他挖個地洞,將他踹進去,埋起來。
楊非雪心裏的珠算啪啦啪啦作響,誤打誤撞,踩到點子上了?他與芊舞,莫不是……襄王有夢,神女無心?從而惱羞成怒,恨屋及烏,殃及身為媒人的無辜的她?
范光拿扇指着楊非雪,死撐道:「不論我如何得知,芊舞居喪成婚是真,你逼嫁一事成立,理應褫奪媒人之權,莫要做無謂掙扎!」
話說到此地步,該如何判案,尚書大人心中應有所決斷。
刑部尚書岳大人既未拍驚堂木,也未看楊非雪和范光,而是將話頭拋給從始至終不發一言的高長行:「高長行,你的證人,可到了?」
高長行看眼刻漏,恭恭敬敬彎身行了個禮:「回稟大人,證人已到,即可傳召。」
芊舞的眼睛腫成水泡,在周燦陪同下上堂,與他們一起的,還有兩名婦女,一位素衣荊釵,另一位頭圍花彩抹額,嘴邊一顆豆大黑痣甚是醒目。四人跪拜,稟明身份,素衣荊釵是芊舞的舅母,豆大黑痣是芊舞爹娘成親時的媒婆。
楊非雪和范光均是一臉懵,不約而同看看高長行,又看看四人,期間兩人視線相碰,頓起火光。然而,高長行的一句話,如同一桶水從頭澆下,火光熄滅,僅剩微弱余煙。
高長行道:「大人,芊舞姑娘並非寧美娘所生,算不得鍾老夫人外孫女,吾妻逼嫁之罪不成立。」
不是親生女兒?楊非雪與范光顧不得敵對,看向彼此,見他也震驚,楊非雪稍帶鄙視,他連這個都不知,居然敢貿然告她逼嫁?
芊舞爹娘的媒婆作證,芊舞祖籍宋城縣,她名義上的娘親寧美娘生來石女,註定不能懷孕,嫁與芊舞的爹賈世時,未如實相告,婚後,賈世發現妻患隱疾,氣怒之餘,在外面惹的花兒正好結了果實,那果子正是芊舞。兩人互看不順眼,但考慮到家醜不外揚,林美娘吞下委屈,將芊舞養在膝下,賈世也繼續在外胡混日子。
這事芊舞舅母也知情,今日來便是一同作證。
賈世曾經想以妻有隱疾為由休妻,休書亦擬好,媒婆由此知曉這事,她呈上休書,岳大人過目後,遞與一旁的侍郎大人,其上白紙黑字,寫明寧美娘確是石女。
最後一個驚堂木拍響,岳大人宣楊非雪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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