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延最近在開封府的名聲有了很大的改善,他的《救荒活民書》雖然被寇準呈給官家不久,可書里的內容卻已經在開封府傳開了。
甚至那日寇延在樊樓的表現都被說書人編成了段子,在勾欄瓦舍中說與眾人聽。
而今日,寇延又孤身一人斬殺匪首,呂夷簡那句「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的評語,倒也是用的貼切。
可這只是呂夷簡的一家之言。
如今寇延不過是一介白身。
若說是賊人闖到他的宅院里,他奮起反抗,最後反殺兩人那還好說。
可這分明是他闖到賊人的營寨,主動去殺人的。
雖說是為了救人,可要說是正當防衞,卻有些牽強附會了。
畢竟這匪徒自有朝廷處置,你一介白身,哪有資格替朝廷做主殺人?
這便是寇延的大罪!
還有寇準。
他身為宰相,自然有權執掌朝政,可若是私自領兵,那就犯了大忌諱!
這點寇準不是不明白,只是當時他救子心切來不及多想罷了。
如今事已至此,寇準雖然後悔,但並不怕!
當年簽訂澶淵之盟時,他寇相公可是連官家意志都敢強暴的!
今日說到底,不過是領了數百個鋪兵去營救親子。
誰敢亂說?誰又能亂說?
……
「父親,此事你該去宮裡給官家請罪,求他原諒的。」在回去的路上,寇延策馬來到寇準身邊。
寇準笑了笑:「無妨,這事你就不用操心了。」
「不可啊父親,今日的事將來必成隱患,你若是趁着現在去找官家求得諒解,將來便可把這隱患化於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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