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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回到家,我如預想的那樣被爺爺一陣奚落,說,「就打了這幾隻野毛?」
我臉上一紅,在心裏反駁道:這是野毛嘛,我好歹也是第一次進山打獵,九死一生地回來,連句誇獎的好話都沒有。
只可惜失手,讓那隻野豬跑了。如果能把它扛回來,肯定能堵住爺爺的嘴,最起碼不會遭這白眼。
本來這事就要過去了,爺爺一檢查我的裝備,更加肆無忌憚地笑話我。
說我去了三天,丟了兩個手電筒,打光了二十多發子彈,就換了這麼幾根毛,到底是去打獵呢,還是打仗呢。
這種窮得光屁股的年代,手電筒是家裡唯一的電器。我怕在山裡萬一摔壞了,所以多備了一個,沒想到最後全撂那了。
我被憋得漲紅到耳朵根,就一股腦把打野豬和遇到鬼的事說了。野豬那事,其實哪能怪我,要不是小胖鐵定到手了。至於手電筒和子彈,那也是無奈之舉。
誰知爺爺聽了,露出一臉輕蔑:「區區一隻山魂,就把你難為成這樣。」
山魂?山魂是什麼東西,這老頭子自個兒起的名字吧,我不服氣的撅着下巴,眼睛放在頭頂上。
爺爺把我的槍收了,點着僅剩的幾發子彈,念叨着:「一共就在那死人上扒拉下這點彈藥,打了一次獵就被你搭得差不多了。」
說完就背着手出了門,朝屯子的方向去了。
我心裏一陣歡喜,爺爺刀子嘴豆腐心,這是去給我找子彈了。
鼓兒屯的獵人家,除了教槍法的時候,平時是不準孩子碰獵槍的。但是山神祭回來的孩子就算是成年了,有了屬於自己的獵槍,大人們也不會再約束。
接下來的幾天,我和小胖沒事就扛着槍,在周圍打打斑鳩,過過槍癮。
斑鳩這東西太好打了,以前我和小胖都是用自製的彈弓。一鋼珠打到它的頭上,直接就把它打昏了。打到它的翅膀上,也能把它打折了。
後來跟段爺學的飛刀有所小成,就改用飛刀。手感好的時候,斑鳩飛在半空都能擊落下來。用槍打,純粹是炮彈打蚊子——大材小用。
打下來的斑鳩,到河溝子里拔拔毛,掏了內臟洗擺兩下,找個避風的地方,架上堆火烤着吃。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出門沒看黃曆,不湊巧我那孫子二狗也出來過槍癮,一路順着河灘就走了過來。
那會兒我正蹲地上,叼着滾燙的烤斑鳩下不去嘴呢,一抬眼就看到這孫子帶着倆狗腿子過來了,他也正好扭頭看到我。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目光在交匯之處就是一陣電光石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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